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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进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01.01起施行)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进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形成,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将主要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进材料项目拟建于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石油化工产业园红花坝片区。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建设内容,总计用地41.8亩,投资0.8亿元,建筑面积为12388.47m2。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1座(4F,建筑面积约4202m2),在其中布置产品生产设备,同时进行锅炉房、总控室、公用工程楼、储罐及泵区、仓库、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仓储、环保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因素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包括不凝气和部分装置废气及少量固体物料投料粉尘;储罐呼吸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锅炉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等。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锅炉废水、纯化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质检废水、生活废水及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生产装置清洗废水。
  3、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4、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输送泵、冷水机组、搅拌机、空气压缩机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在厂区自建综合废水处理站1座,采用“收集+调酸+微电解+Fenton氧化+中和、絮凝沉淀+AF厌氧沉淀+A/O +二沉池+混凝沉淀”的组合废水处理工艺。项目生产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锅炉废水、纯化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质检废水及生活废水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等经收集后汇入“两级碱液洗涤+两级酸液洗涤+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从食堂楼顶高出楼顶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
  (1)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废油交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2)废酸、精馏釜残液、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三效蒸发系统废液、危险性物料废包装桶、检验废液交由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时按照危废处置,运营期经鉴定后,根据结果送第三方专业机构处置。
  4、噪声污染及治理
  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车间内,通过厂房进行隔声;
设备基础安装橡胶减震垫等降低噪声措施,影响较大区域安装隔声材料;空压机、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采取如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范围内,实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四川省大英经济开发区规划,项目总图布置合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污染处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使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固废无害化处理。在治理污染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以及确保化学品安全储存使用的前提条件下,外排的污染物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在贯彻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77596999
  联系人:张超
  邮箱:mike@zriverchem.com
  地址:遂宁市金桥新区过军路6号

  评价单位: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强
  联系电话:15828589557
  邮箱:285407258@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珠宝中心1栋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2日

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四川之江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进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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